通知公告

转发 人发〔2017〕33号 关于选拔第八批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7-12-29浏览次数:599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三五”发展目标和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师大人〔2015〕21号)和《关于加强赴境外研修人员英语培训工作的意见》(苏师大人〔2015〕10号)的要求,现就做好选拔第八批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高水平大学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和研修时间

(一)学校资助每位境外研修人员5—10万元人民币,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

(二)资助境外研修团队若干个,每个团队成员为3-5人(每人资助5万元),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

(三)境外研修人员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报销总金额不得超过1.5万元。

二、选拔条件

(一)年龄职称要求

中青年骨干教师应具有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的带头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成员由3-5人组成,具有长期合作关系,专业结构、年龄结构、职务结构合理。

(二)境外高校要求

1.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

2.教师应申请到国外高水平大学研修,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民乐、中国画、书法等学科的教师,可以申请到港澳台地区高校。境外接受高校一般由申请人自行联系,研修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英国《泰晤士报》排名、QS或者USnews排名)。

(三)外语要求

1.参加全国英语(PETS5)考试且考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口试总分不低于2分(含2分);雅思考试成绩达到5.5分;托福考试成绩达到72分;

2.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

3.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4.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1)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2)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后向学校推荐优秀中青年教师。学校参考学院专任教师数量分配上报名额(见附件1)。

(二)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资助人选,并进行公示。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资助省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员、省优势学科、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品牌特色专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负责人或学术骨干,以及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环境保护、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急需培养的人才。

四、工作要求

坚持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

(一)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本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选拔标准,根据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各单位要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已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的人员。尚未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尚未参加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人员由学校确定为推荐人选后,应抓紧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强化外语学习,及时报名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三)各单位要鼓励并组织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支持教师赴境外高水平大学研修。

(四)申请自费出境研修人员也需要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要求。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填写《江苏师范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或《江苏师范大学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见附件2、3,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并提交附件材料(A4纸单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

2.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人选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推荐人选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尚未参加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可暂不提供;

(4)推荐人选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证明;

(5)推荐人选境外接受高校邀请函复印件(如没有可不提供);

(6)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填写《江苏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和团队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校人事处师资科,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赵君亚,联系电话:83500205,E-mail:szk@jsnu.edu.cn

  

  附件:  

附件1:2018年各单位境外研修推荐名额.xls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doc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doc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团队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7年12月27日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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