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用户名 密码
校内文章搜索:

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的决定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4-21  浏览次数: 439

   

为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杜绝考试作弊行为,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经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制定并实施《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的规定》。

一、实行跨专业、跨年级、跨班级随机组班、按“S”形排列的座位次序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考试前指定的座位就坐,不得擅自变动座位。

三、考生只准携带笔、橡皮及有关考试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草稿纸、透明胶带、文曲星、通讯工具及其它与考试相关或无关的物品,违者以作弊论。

四、考生领取试卷、答题纸和验草纸后,必须在开考前按要求全部写上姓名、学号和班级。

五、监考教师在考试前要核对考试证件、座位顺序,并宣读考场规则;考试中勤于巡视,收卷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混乱现象;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交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六、考试期间,院设立考场巡视小组,负责督促、检查考场情况,及时处理出现问题。

七、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教师如发现作弊行为应及时处理,同时向考试巡视小组反映。对违纪、作弊者不可姑息迁就,开脱说情。

八、对违反考试纪律者的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九、本规定的解释权在院党政联席办公会。

外国语学院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