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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监考人员守则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4-21  浏览次数: 445

   

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作好考场的监考工作。

2、开考前20分钟到达院办公室(前往科文学院的监考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签到并领取考卷,开考前10分钟到指定教室进行清场,然后按“S”形排列考生座位次序。

3、认真核对每个考生的考试证或相应证件。

4、宣布考场纪律并指定考生存放物品的场所。

5、认真严肃地对待监考工作,如果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迹象,应当及时提出口头警告,对有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责令其停止考试,并如实详细地作好记录,及时报主考人。

6、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看书看报、说笑聊天,不得串岗,不得长时间坐在座位上监考,应不时在考场内走动巡视,关闭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

7、监考人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与学生交谈,不得做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暗示,不得回答学生提出的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试卷印刷质量除外)。

8、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终了铃响,立即向学生宣布停止答卷,依次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随机装订成册(不按学号顺序)后装回试卷袋,交院办公室统一保存,待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外国语学院

200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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