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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资料室管理规定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1-09-02  浏览次数: 49

  第一条 为实现翻译硕士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翻译硕士资料(纸质或电子)涵盖:学生学籍材料,考勤记录,成绩登记,学生自主学习活动记录,学生获奖记录,学生核心课程试卷,学生实践活动记录,学生实习活动记录,学位实践报告(或论文)及指导、审查和答辩记录,核心课程教学大纲,核心课程教学安排,核心课程授课教案,核心课程教学情况检查,授课教师信息,以及与翻译硕士教育教学相关的文件等。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必须得到保证。

  第三条 资料室由专人负责管理,非资料室管理人员不得进入资料室。

  第四条 资料室管理人员必须对资料内容保密,在公共场所、投稿、通讯、通电中,不得涉及资料内容。

  第五条 资料室管理人员负责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造册工作,归档保存。电子资料数据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六条 查阅资料需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填写“查阅登记表”,经外国语学院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在资料室管理人员指定的场所进行。需摘抄、复印或复制(部分或全部)资料的,应在登记表上登记,并注明使用目的。学生只能查阅、复印自己的资料。

  第七条 资料室必须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设置必要设备,确保资料的安全。

  第九条 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1年9月2日

翻译硕士资料查阅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查阅时间

批准人

查阅内容

查阅用途

查阅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有摘抄/复印/复制或其他要求等)

翻译硕士资料查阅登记表

年/月/日

使用资料名称

使用单位

使用人(签)

联系电话

备注(摘抄/复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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