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人发〔2018〕8号 关于做好201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657

校属各单位:

为妥善做好今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201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著)等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图书、出版、工程、卫生、会计、审计、档案等辅系列申报人员,不需要送审。

2.根据学校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著)等代表作送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

3.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两年内有效。申请使用2017年鉴定结果者请于4月12日前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人事处职称科。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三篇(部)代表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两篇(部)代表作进行送审。代表作除专(编)著等用原件外,其它论文等一律用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及版权页。

送审论文(著)等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学科研成果。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法出版物以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2.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送《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三份,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送《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两份。《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2)请统一用A4纸张正反面打、复印,其中“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A)”和“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分别在单独页面上打印。“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填写至“代表作题目”并和A表装订在一起。各单位负责审核个人填写的《同行专家鉴定表》,如无误,请在第二页“单位审核属实并盖章”处填写“情况属实”,且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各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4.各单位负责将材料装入档案袋,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分装三袋材料,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分装两袋材料。每袋内装一份《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一套代表作(正高三篇、部,副高两篇、部)。装袋后请统一贴好“江苏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见附件1)。

三、材料鉴定费

代表作论文(著)同行专家鉴定费每份400元,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需交纳1200元,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需交纳800元,请各单位通知申报人员到校计财处交纳,评审费用统一交至校计财处“人事处职称评审费”账户,登记为“姓名+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并把发票复印件与送审材料一起交到职称科。

四、时间及其它

请各单位将送审材料于4月17日前报送人事处职称科。同时,报送《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电子版本至zck@jsnu.edu.cn信箱。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职称科联系,联系人:任欢欢,联系电话:83536317(6317)。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袋封面

2.江苏师范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3.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汇总表

4.江苏师范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18年4月9日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2018年4月9日印发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材料袋封面.doc.doc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doc;.doc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汇总表.doc;.doc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科目录.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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