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文件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管理,保证选用教材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选用教材的基本原则 选用教材必须以质量为标准。鼓励优先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二、 对所选用教材的基本要求 1、 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2、 符合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3、 符合外国语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注重素质教育,有利于各种能力的培养; 4、 能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5、 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学。 6、 能够反映和利用现代信息社会的特征,拥有电子化配套教材或提供相应信息技术支持。 7、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一般应选用同一种版本的教材。 8、 自编讲义或辅助教材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印刷。 9、 未经批准,教师不能自行定购教材或向学生推销本人主编或参编的教材。 三、 教材选用程序 1、 每学期课程排定后,任课教师在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教材,并填写《外国语学院本科教材选用论证报告》,提交教研室进行初审,各系主任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案。教务办在期末应与学校教材科联系落实教材到位情况,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2、 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学院教务办负责将各专业所选用教材情况汇总,填写《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教材相关部门备案。 四、选用教材的检查、评估 学院通过教材选用论证、教师和学生的教材使用信息反馈、教材评估工作等环节,全面加强对我院教师所选教材的质量管理。 外国语学院
外院发 〔20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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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