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9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09-12-17浏览次数:395

  根据《科发〔2009〕57号 关于做好2009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学校2009年度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1、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2、补录2008年度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说明
  1、只统计我校为第一单位的成果,只统计第一作者(导师作为第二作者的作为统计范围)。
  2、统计成果范围包括: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艺术作品,以及收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并正式出版的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译著、工具书;专利;获奖科研成果等。
  3、只统计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内部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尚未发表(出版)的成果不统计,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
  4、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只统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成果,其他情况不统计。
  5、已发表的论文,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被转载、复印的刊物不统计;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6、专著、编著、教材只统计主编,参编者不统计。
  7、作者必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作为统计的依据。如果是SCI、EI、ISTP等权威刊物发表收录的论文,需本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统计程序
  1、请老师把科研成果原件或证明材料交到206室。
  2、请老师登录外院网站下载填写《2009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并发送到wangbo2891@xznu.edu.cn.
  3、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6日,因为学院要对科研成果进行系统统计,并把成果信息录入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请老师尽快把材料交到学院,敬请相互转告,谢谢!
  附件:
  12009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及说明
外国语学院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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