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做好2004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08-04-25浏览次数:2089

  
各有关学院:
  我校2004级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及既定的工作安排,将于2007年10月8日至11月16日(共六周)进行,现将教育实习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学院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关于教育实习工作的时间安排
  9月3日—15日,编制学生教育实习计划,准备实习材料(实习手册、备课本、实习鉴定表等)。请各学院结合就业情况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于9月10日前将教育实习接收函(须有接受单位公章)交到各学院,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候。
  9月16日—20日,与徐州市及铜山新区各实习学校就教育实习安排工作进行沟通,最终确定实习计划,并下发文件。
  9月21日—29日,公布实习计划,邀请各实习单位领导召开2004级教育实习工作会议,各学院领取实习计划、实习材料,召开实习动员会。
  10月8日,全体实习生和指导老师按实习学校的要求统一进入实习点。
  二、关于实习安排方式的说明
  实习方式从近几年的情况看,集中安排实习效果最好且为广大实习单位所认可,虽然组织安排的工作量较大,但组织管理上较为方便。但从2005届毕业生起,师范生的就业已经放开,兄弟院校也有分散安排(学生自己联系)的情况,对学生的就业、考研等有一定程度的帮助,但不易保证实习的整体质量和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且对部分实习单位有不同程度的冲击,综上考虑,今年拟实行以集中安排的方式为主,基本安排在徐州市区及铜山新区的中学进行;部分学生因为就业等特殊原因回生源地实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就业意向自己联系实习单位(但不得联系徐州市区及铜山新区的相关中学,如有意向,纳入集中安排范围),并学院需于9月10日前将学生联系实习学校的接收函汇总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学院根据今年的教育实习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学生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另有未尽事宜,请与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3403043。
 
教务处
200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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