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徐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09-10-27浏览次数:1012

(学科教学 • 英语)

  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以教师职业为背景的具有明确的实践性、职业专门性的硕士学位,主要培养从事基础教育的英语教学专门人才。基本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具有良好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强的综合英语技能,能熟练地使用英语授课和使用英语文献进行研究,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和研究能力。
  3、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能较好地掌握外语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并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方法;具有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理论或管理理论分析解决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在职攻读,即采取在校集中学习和在职研修相结合的方式。
  2、学习年限。在职攻读学习年限为3年,最多不超过4年。主要利用暑假及“十一”长假集中面授,进行授课和指导论文(累积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三、学分要求与课程学习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应以课程教学为主。课程分公共学位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学位课5门、共计15学分,专业必修课4门、共计12学分,公共选修课1门、共计2学分,专业选修课共计11门,至少选修5门、不低于9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9学分(含必修环节)。
  1、公共学位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                    54学时    3学分
  教育学原理                         54学时    3学分
  教育心理学       54学时    3学分
  现代教育技术      54学时    3学分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54学时    3学分
  2、专业必修课
  学术论文写作      54学时    3学分
  应用语言学       54学时    3学分
  语言学概论       54学时    3学分
  英语教学与研究     54学时    3学分
  3、选修课
  文化前沿课系列讲座(公共选修课)   36学时    2学分
  语言学理论与外语教学               36学时    2学分
  外语教学心理学                    36学时    2学分
  英美文学与英语课堂教学            36学时    2学分
  英语课堂教学评价                  36学时    2学分
  中学英语学法研究                  18学时    1学分
  计算机辅助外语教学                18学时    1学分
  英语课程改革研究                  18学时    1学分
  英语教学方法与技巧                18学时    1学分
  英语课堂教学设计                  18学时    1学分
  教学行动研究                      18学时    1学分
  第二语言教与学的文化因素          18学时    1学分
  4、必修环节
  1)实践活动(2学分)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和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中学生要进行教学研讨、教学观摩:科研实践要求学生将课程学习、实际工作与科学研究结合起来,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完成1篇以上学术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申请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完成以上要求可获2学分。
  2)参加学术讲座(1学分)
  学员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校内外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不少于3次),要有讲座内容的书面笔记,记录讲座的时间、地点、人员、题目、内容及收获等。完成以上要求可获1学分。

  四、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撰写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一般分为确定选题、收集资料、开题报告、调查实验、论文写作、中期检查、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几个环节。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中学、中师外语教学改革与实践的实际,突出应用性,注意研究性,起点要高、立意要新。
  论文语言为英语,字数在1万字以上,格式按有关规定执行。论文初稿完成后必须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该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完成研究性实践工作;
  (2)完成学位论文;
  (3)原则上应在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与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著作一本:或教材一本;或专利一项)。
  2、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按徐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3、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附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英语)教学计划

外国语学院
200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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