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6年度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26-01-01浏览次数:18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和《2026年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服从学校统一组织,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工作机构

成立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  涛、王淑文

成  员:张乐金、王  波、毕  冉、卫  鑫、

陈文益、朱惠华、于海英、林春泽、蓝  博

秘  书:刘晓晶、李  月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4.关于不予转专业的情形见《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

四、工作安排

(一)接收专业与考核方式

外国语学院现有英语(师范)、翻译、日语、俄语、西班牙语五个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学院制定各专业转专业大纲,综合采用笔试和口语面试两种方式,重点考察申请学生修读拟转入专业的学习潜能和专业水平。

(二)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10%,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不要求笔试的专业,高考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录取。

(三)结果公布

根据上述计算办法,教务处集中组织考核的专业由教务处公布结果,外国语学院自主组织考核的专业,考核结果由学院报送教务处进行公布。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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