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复整材料要求
1.《申报表》要求:《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时间统一为2018年4月26日,学校及科研管理部门盖章时间统一为2018年5月12日。
2.成果材料要求:所有提交的成果原件和复印件请在右上角贴不干胶标签,内容为: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
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
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3.附件材料要求: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教育厅现场审核后退还。
4.以外文发表的成果,提供中文全文翻译。SSCI、A&HCI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5.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材料复整后,由申报人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于5月12日前报送人文社科研究院1806,《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unch@jsnu.edu.cn。联系人,孙传红,联系电话:83500227 。
二、教育研究成果奖复整材料要求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2.《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3.《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4.申报成果一式2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成果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可作为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5.涉密成果需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办理。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材料复整后,由申报人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于5月12日前报送人文社科研究院1806,《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unch@jsnu.edu.cn。联系人,孙传红,联系电话:83500227 。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