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同传模拟会议室管理规定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4-09-23浏览次数:1042

  第一条 同传模拟会议室仅供外语口译课或辅助口译教学之使用。

  第二条 上课时任课教师应当准时到达同传模拟会议室,清查设备有否丢失或缺损,且在上课期间不应离开同传模拟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须告知同传模拟会议室管理人员并在管理人员到达同传模拟会议室后方可离开。任课教师在上课时要监督和指导学生用好机器设备。未经外院教务办公室同意,禁止其他人进入。

  第三条 凡进入同传模拟会议室人员,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在同传模拟会议室内吸烟,打闹,吃东西,喝饮料,随地吐痰,乱扔脏物,乱写乱画等。因违反规定损坏机器、物品者应照价赔偿,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做相应处理。

  第四条 同传模拟会议室使用人员应爱护设备及其他公物,轻拿轻放。未经任课教师允许,不得擅用同传模拟会议室内任何设备,不得私自移动同传模拟会议室内任何设备间及其他物品,不得私自改变系统设定、硬件配置及终端设备。

  第五条 学生使用同传模拟会议室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擅自拆卸,搬弄机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学生严禁使用教师专用设备。严禁将设备及附件带出同传模拟会议室。

  第六条 同传模拟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任课教师应组织学生将设备归位、关闭窗户。任课教师最后一个离开,负责关闭设备、电源,清点检查设备。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管理员。

  第七条 同传模拟会议室设使用记录册,记录使用班级、内容、指导老师、设备完好率。

  第八条 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年9月23日

同传模拟会议室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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