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翻译硕士专业教材选定制度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3-03-25浏览次数:559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管理,保证选用教材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用翻译硕士教材的基本原则

  选用教材必须以质量为标准。优先选用翻译硕士教指委组织编写的课程教材;鼓励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提倡选用近几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二、对所选翻译硕士教材的基本要求

  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符合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我校译硕士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注重素质教育,有利于各种专业技能的培养;能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学;能够反映和利用现代信息社会的特征,拥有电子化配套教材或提供相应信息技术支持;自编讲义或辅助教材经翻译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印刷;未经批准,教师不能自行定购教材或向学生推销本人主编或参编的教材。

  三、翻译硕士教材选用程序

  每学期课程排定后,任课教师在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教材,并撰写翻译硕士教材选用论证报告,提交翻译硕士教育中心主任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备案。翻译硕士教务办在期末应与学校教材科联系落实教材到位情况,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翻译硕士教育中心负责将所选用教材情况汇总,由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教材相关部门备案。

  四、选用翻译硕士教材的检查、评估

  学院通过教材选用论证、教师和学生的教材使用信息反馈、教材评估工作等环节,全面加强对翻译硕士专任教师所选教材的质量管理。

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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