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传译

教学条件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3-09-10浏览次数:529

  1、由任课教师组成该门课程教研组,商议讨论该门课程各个环节工作的展开、实施情况、进行教学监督,发现问题后提出改进措施。

  2、讨论并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案、课外作业等,备案并实行统一管理。

  3、制定关于该门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期末考试题量及难度、评分细则等,并组织分析讨论考试的结果,进行试卷(音频)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定期组织该门课程教研活动,互相汇报近期教学记者情况,交流授课经验,带动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5、召开关于交替传译理论及实践发展的讨论,了解学科最新的发展,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意识,提高整个团队的整体科研水平。

  6、教研组制定对学生关于本课程学习的具体要求,除保证课堂学习之前必须预习复习任务外,业余时间每周必须保证不少于3小时的听(视)译练习。教师不定期对学生的自我练习进行随即抽查(上交听译视译时录制的磁带)。

  7、协助学生实践项目的确定,协助带队老师保障实践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并将实践报告及结果汇总备案。

版权所有 © 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04-202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