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对2017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7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社科院上报审批。
2.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3.提交时间。所有清理项目须在2021年9月24日前按要求向社科院1806提交结项或延期申请材料(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403767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