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外国语学院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四次集中研讨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编第七章、第八章。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庄园主持。
学习会上,院长于涛、学院党委书记庄园分别领读《条例》第二编第七章、第二编第八章。副院长毕冉围绕学习内容结合个人体会和工作实际作重点发言,中心组其他成员进行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严守组织纪律,一是要强化党员意识,落实好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二是要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恪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规矩办事、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廉洁纪律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严守廉洁纪律,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二是要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时刻“慎独”“慎微”“慎初”“慎终”;三是要恪守清正廉洁的行为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