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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第六届教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5-09-17浏览次数:1404

关于举办校第六届教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工会:

校第六届教职工游泳比赛定于2015年9月23日下午2:30—5:30在校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请各学院(部门)工会积极组队参加,相关要求见《江苏师范大学第六届教职工游泳比赛规程》。

 

 

校工会

2015年9月17日

 

 

江苏师范大学第六届教职工游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工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江苏师范大学游泳协会

三、参加单位:各基层工会。

四、竞赛项目:

50米、100米自由泳; 100米、200米蛙泳; 100米混合泳(前50米必须为蛙泳,后50米除蛙泳以外的任何泳姿);4×50米自由泳接力(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4×50米蛙泳接力(两男、两女,第一、三棒是男子)。

五、比赛时间、地点:

2015年9月23日下午2:30—5:30;江苏师范大学体育中心游泳馆;

六、报名规定:

(一)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限报运动员12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8人;各项目按照年龄分A、B两个组进行比赛(A组:45周岁及以下;B组:45周岁以上,接力不分年龄组。)

(二)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一个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队。

(三)报名日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下午2:30;

(四)报名办法:由各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中报名,报名表发至E-mail: sunht09@xznu.edu.cn;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名,逾期无效。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报名表网上下载)

(五)联系人:王海滨;电话:15895296980;短号:66980

七、竞赛办法与名次录取:

(一)比赛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比赛规则》执行;

(二)按单项成绩设立个人单项奖。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不足8人(队)参加比赛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录取;

(三)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设立团体奖。团体取总分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如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四)体育专业教师与其他参赛教职工成绩名次并列。

(五)对所有参赛教职工设立鼓励奖。

八、技术代表、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商请体育学院选派。

九、解释权:

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师范大学游泳协会

 

 

 

 

 

校工会   校游泳协会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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